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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門牌整編登記

  已登記之建物如因門牌變更致標示發生變更,應向地政事務所,申辦標示變更登記。
一、申請人:權利人
二、應繳附文件及注意事項:
 1.登記申請書及登記清冊
 2.身分證明文件
 3.權利書狀
 4.門牌變更證明文件
 5.委託書
三、處理期限:三十分鐘
四、備註: 法令如有未詳、新增、修正,依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