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人:權利人 二、應繳附文件及注意事項: 1.登記申請書及登記清冊 2.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 (1)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或身分證影本 (2)法人登記證明文件暨代表人資格證明 (3)華僑身分證明 3.申請人印鑑證明 4.滅失事實之保證書或切結書 三、處理期限:二天(不含公告30日期間) 四、申請方式:親自到場辦理或委託代理人到場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