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對象及範圍如下: 一、對象:戶籍設於雲林縣以外之其他縣市之申請人、代理人,且主動提出申請者。 二、範圍:本縣轄區範圍內之不動產,符合下列登記案件類型之一者: 1. 簡易案件。 2. 書狀補給案件、連件件數二件以下單件筆棟數五筆以下之買賣、贈與、拍賣、他項權利設定及變更、信託登記及塗銷信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