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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謄本工作站

地政工作站
在您無助的時候,給您超人般的呵護
本縣居民多以農業為主要生產,「看天吃飯」成了人民心中苦,為體恤民眾辛苦及有效分流請領謄本民眾,推動「地政工作站」,由地政事務所同仁協助及授權各鄉鎮公所核發土地登記謄本,提供民眾平日及災損期間現場申請,免於奔波;另為有效迅速協助辦理突如其來的災損補助,本所亦機動加開謄本受理窗口以為因應。

服務地點:
元長鄉公所
雲林縣元長鄉長南村仁愛街2號 電話:7882221
水林鄉公所
地址:雲林縣水林鄉水北村水林路12號 電話:7850001分機36
四湖鄉公所
地址:雲林縣四湖鄉湖西村中山西路44號 電話:7872001
口湖鄉公所
地址:雲林縣口湖鄉中正路一段118號 電話7892001
服務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

服務項目:
一、核發土地、建物(第一類、第二類)登記簿謄本。(不含第三類及 人工登記簿謄本)
二、核發地籍圖謄本。
三、核發建物平面圖謄本。

土地、建物登記及地價電子資料謄本分為三類,其資料分類內容、申請資格及應備文件如下:
一、第一類:個人全部登記及地價資料均予顯示,其他共有人、他項權利人及其管理者之出生日期、部分姓名、部分統一編號、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設定義務人及其他依法令規定需隱匿之資料不予顯示,並得由登記名義人或其他依法令得申請者攜帶附照片及統一編號之證明文件(如身分證、護照、駕照、健保 IC 卡)提出申請;若為繼承人,請攜帶繼承人附照片及統一編號之證明文件、被繼承人除戶記事之戶籍資料或足茲證明繼承人及被繼承人身分之遺產稅單。
二、第二類:隱匿登記名義人之出生日期、部分姓名、部分統一編號、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設定義務人及其他依法令規定需隱匿之資料,並得由任何人攜帶附照片及身分證統一編號之證明文件申請之。
三、第三類:隱匿登記名義人之統一編號、出生日期之資料,並得由登記名義人或利害關係人攜帶附照片及身分證統一編號之證明文件申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