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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農用勿違規,如需填土要申請 ,違規使用最高可罰30萬元!!

邇來本縣頻傳於農業用地未經申請直接填土,地主或行為人不諳法令之規定,有觸犯相關法規而受罰之虞,且因農地移轉可減免土地增值稅、贈與稅、遺產稅,將因違規填土情形導致無法申請減免。另農業用地上申請農業經營所需之農作產銷設施、農機具設施、農產運銷加工設施、農事操作及管理設施,需依據「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申請,也將因填土產生違規情形而無法申請,請農民鄉親注意自身權益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