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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土地複丈費及建築改良物測量費收費標準」

內政部修正「土地複丈費及建築改良物測量費收費標準」,並自本(112)年5月1日施行 「土地複丈費及建築改良物測量費收費標準」,業經內政部於112年1月13日以台內地字第1120260117號令修正發布,如需修正發布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