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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ADR)

「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ADR) 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英文名稱為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簡稱ADR),這是一種當民眾遇到私權糾紛時,除了一般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判決以外的解決方式。目前司法院於106年12月15日啟用「訴訟外紛爭解決(ADR)機構查詢平台」,以期增進民眾對ADR制度之瞭解,進而能夠迅速尋找合於其紛爭解決需求之ADR機構,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司法院訴訟外紛爭解決機構查詢平台 https://www.judicial.gov.tw/adr/ad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