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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繼承性別平權---男生、女生皆有繼承權(請儘速辦理繼承登記,以免受罰並可確保權益)

有關遺產繼承,民法繼承篇規定繼承人不分男生、女生,皆有繼承權。



土地法第73條第2項規定,繼承登記者,得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六個月內為之。聲請逾期者,每逾一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一倍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二十倍。



土地法第73-1條規定,土地或建築改良物,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一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查明後,應即公告繼承人於三個月內聲請登記;逾期仍未聲請者,得由地政機關予以列冊管理,列冊管理期間為十五年,逾期仍未聲請登記者,由地政機關將該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清冊移請國有財產局公開標售。











圖片資料源自法務部,網址為:https://www.moj.gov.tw/cp-272-110182-a44cf-0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