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先生您好:
本所在此先向您致歉,造成台端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經查本案前通知申請人及鄰地關係人於109年6月12日上午9時整辦理鑑界複丈,本所測量人員當日依時到達現場,期間未有表明鄰地關係人前來會同,合先敘明;其後測量人員接獲辦公室來電,表示有關係人已抵達現場,測量人員即返回現場,並在現場等候至10時45分。
本案因台端來電時未及請台端留下連絡電話,是以無法即時聯繫台端,造成久候及不便實有未盡完善之處,本所將會告誡同仁加以改進,在此致歉,另請台端留言聯絡方式或來電本所(05)783-6196轉分機401,本所將再評細說明及表達歉意,以示誠意。
在此感謝您的指教。
敬祝 平安 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