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先生您好!
本所在此先向您致歉,造成台端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有關台端所述,本所清查當日並無台端所陳之相關案件申請。
另台端所述向本所申請複印設定登記申請書原案資料事宜,依土地登記規則第24條第2款規定,登記名義人得依前開規定申請複印申請書及其附件,惟有涉及到代理人個人資料部分,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5條規定,得將部分資料隱匿後核發。
對於申請方式說明及造成台端不便誤解之處,本所深感歉意。
感謝您的建言,以上答覆供參,若台端尚有疑義,歡迎於本所上班時間(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來電05-7836196轉分機107,本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再次感謝您的指教。
敬祝 平安 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