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地測字第218700號收件字號於105年9月14日完成0636-0094等二筆鑑界,但是當時沒有拿到複丈製圖該如何申請?
顏先生您好!感謝您的來詢,所詢事項答覆如下:依據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15條規定:「複丈人員於實施複丈前,應先核對申請人、關係人之身分。複丈完竣後,應發給申請人土地複丈成果圖或他項權利位置圖。」台端可攜身分證及印章來所填具申請書申請成果圖。若有疑義,歡迎台端來電本所05-7836196轉分機405詢問,本所將竭誠為您服務。敬祝 平安 健康